磁吸式安全防护灯,双面频闪红灯,铁路安全防护灯适用场所 适用于铁路、航运、交通管理等行业和场所作信号指示。 适用于各种施工、抢险、救护工作人员作警告标志、方 位指示以及信号联络用。 磁吸式安全防护灯,双面频闪红灯,铁路安全防护灯性能特点 ■光源采用高亮度LED,可同时向两个相反方向发出频闪信号,zui大可视距离达1500米。 ■高能无记忆电池容量大,自放电率低,一次充电可连续使用24小时,可满足当班工作的需要。 ■电池设有过充、过放保护和短路保护,充电稳定性强,更安全。 ■设有电池充电、充满LED显示功能,显示电池充电状态。 ■可手持移动使用,也可利用磁力吸附在金属体表面或扣挂在薄壁处固定使用。 技术参数 参数名称 单位 数值 额定电压 V 3.6 额定容量 mAh 2400 信号显示 工作电压 V 3.6 平均电流 A 0.1 闪烁频率 次/秒 3 信号显示距离 m 1500 连续放电时间 h 24 电池使用寿命 循环 800以上 外形尺寸 mm Φ70x160 重量 g 180 防爆标志及防爆国家标准(GB3836)分析一、危险场所区域划分 按场所中存在物质的物态的不同,将危险场所划分为爆炸性气体环境和可燃性粉尘环境 。 按场所中危险物质存在时间的长短,将两类不同物态下的危险场所划分为三个区,即:对爆炸性气体环境,为0区、1区和2区;对可燃性粉尘环境,为20区、21区和22区。 针对爆炸性气体环境,GB3836.14—2000标准中规定: 0 区:爆炸性气体环境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。 1 区:在正常运行时,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场所。 2 区:在正常运行时,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,如果出现也是偶尔发生并且仅是 短时间存在的场所。 在此,“正常运行”是指正常的开车、运转、停车,易燃物质产品的装卸、密闭容器盖的开闭,安全阀、排放阀以及所有工厂设备都在其设计参数范围内工作的状态。 危险物质 | 长期存在(大于1000h/年) | 正常运行时存在(10-1000h/年) | 仅在不正常时存在(少于10h/年) | 气体 | 0区 | 1区 | 2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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